(一)轉出時限
序號
事 項
經辦單位(人)
下半年
1
網上提交申請
考生
7月1日—31日
2
審核和現場確認
市(區(qū))自考辦、考生
8月1日—31日
(工作日)
3
數據預審
省自考辦
9月1日—5日
4
上傳全國“轉考平臺”并提交相關省級考辦
9月6日—10日
5
回執(zhí)處理
9月11日—30日
6
轉出結果數據與省考籍管理系統(tǒng)同步操作處理
10月8日—12日
(二)轉入時限
從全國“轉考平臺”接收轉入數據
9月1日—9月10日
轉入數據導入省考籍管理系統(tǒng)
9月11日—9月15日
轉考考生到考籍所在市(區(qū))自考辦現場確認
考生、市(區(qū))自考辦
9月16日—9月25日
審核轉入接收結果數據并上傳全國“轉考平臺”,同時給轉出省發(fā)送回執(zhí)
9月26日—9月30日
將轉入接收結果數據與省考籍管理系統(tǒng)進行同步操作處理
10月8日—10月12日